建筑消防安全評估
1、消防評估項目:
(1)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方面
(2)建(構)筑物防火設施方面
(3)建(構)筑物消防設施設備方面
(4)落實消防管理方面
(5)撲救初期火災能力方面
(6)消防教育培訓
(7)消防工作報告備案方面
2、消防評估內容:
(一)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方面
1、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人、消防安全管理人、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情況,持證上崗情況;
2、單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、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情況;
3、單位落實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情況;
4、消防安全“戶籍化”管理檔案建立情況。
(二)建(構)筑物防火設施方面
1、建(構)筑物防火間距、消防車通道、消防車登高作業區域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保持情況;
2、建筑室內防火分區設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保持情況;
3、建筑安全疏散樓梯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符合技術標準及暢通情況;
4、建筑防煙分區、防排煙系統設置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完好有效情況;
5、利用物聯網技術實行消防安全遠程監控等技防措施情況。
(三)建(構)筑物消防設施設備方面
1、按照國家、地方、行業標準設置消防設施器材情況;
2、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標識情況;
3、自動消防設施定期檢測、維護保養情況;
4、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情況;
5、消防控制室設置及正常運行情況。
(四)落實消防管理方面
1、建筑及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合法性情況;
2、單位組織開展定期防火檢查、日常防火巡查情況、消除火災隱患情況;
3、單位職工上班前、下班后檢查消除本崗位火災隱患情況;
4、電氣產品、燃氣用具的安裝、使用及其線路、管路的敷設、維護保養、檢測情況;
5、明火作業審批、現場看護情況。
(五)撲救初期火災能力方面
1、依法建立專職消防隊、志愿消防隊情況,開展訓練及隊員能力情況;
2、專職消防隊、志愿消防隊裝備器材情況;
3、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定期演練情況。
(六)消防教育培訓
1、消防安全責任人、管理人、專職消防人員接受消防培訓情況;
2、職工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情況,每年定期組織職工進行消防培訓情況;
3、職工懂得基本消防常識,會查改本單位消防隱患和撲救初期火災、會疏散逃生情況;
4、消防安全“三提示”宣傳情況。
(七)消防工作報告備案方面
1、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、管理人、專職人員確定、變更情況,消防安全“四個能力”建設定期評估,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定期向當地消防部門報告備案情況;
2、消防安全評估及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報告備案情況。